召陵区“2023年度诚信企业(商户)” 评 选 活 动 方 案

发布时间:2023-12-18 10:01:01|来源:原创|专栏: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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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陵区2023年度诚信企业(商户)”


为全面推进召陵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树立“信用召陵”品牌,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,按照《召陵区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》任务要求,经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开展2023年度召陵区“诚信企业(商户)”评选活动,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:

一、方法步骤

(一)宣传发动(202312月15日至12月25日)。各单位要深入进行动员,多渠道广泛宣传“诚信企业(商户)”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,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诚信创建活动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,强化诚信观念,形成“人人讲诚信、事事重诚信”的良好氛围

组织推荐202312月25日至12月31日)各有关单位按照活动要求,组织领域的企业(商户)积极参加评选并填报相关材料(评选申报表和信用承诺书)。在申报表“推荐单位意见”栏填写意见后,将Word版报送至邮箱:fgw5859@126.com,并于1231日下午5:00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区政府综合楼410房间

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推荐诚信企业3家、诚信商户2家;区商务局负责推荐诚信企业3家、诚信商户2家;区工信局负责推荐诚信工业企业5家;区税务局负责推荐诚信纳税企业5家。

(三)核查公示(202411日至115日)。区信用办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并对参选企业商户开展信用核查;审核核查通过后在“信用召陵网站“精彩召陵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结束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仍符合评选条件的,由区信用办最终确定入选名单。

(四)社会发布区委区政府适时组织召开表彰会议,对获得诚信示范企业商户颁发牌匾或证书,并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,向社会展示其诚信形象,营造“以诚实守信为荣”的良好社会风尚。

二、“诚信企业(商户)”参选范围

(一)诚信企业。在召陵区注册2年及以上,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

(二)诚信商户。在召陵区注册2年及以上的个体工商户,重点围绕居民“衣、食、住、行、游、购、娱”等高频生活提供相关服务行业。

三、“诚信企业(商户)”评选条件

1.遵纪守法佳。认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,积极开展法制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近两年来无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记录,企业法人无党政纪处分,能够依法履行合同等各经营业务,没有被法院列为严重失信行为执行人;

2.企业信誉佳。企业文化浓厚,坚持诚信为本,做到货真价实、诚实经营;

3.生产经营佳。在召陵区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两年及以上,当年度经营收入在同行业中排名靠前,管理规范,企业运行健康;

4.企业形象佳。企业社会形象良好,自觉履行社会责任,奉献社会;

5.带动就业佳。能够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,创造一批就业岗位、带动全市就业人数较多;

6.社会公益佳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关心社会弱势群体,以各种扶贫帮困、社会志愿者、爱心捐款捐物等具体行动回报社会;

7.公共道德佳。诚实经营,不哄抬物价、不欺行霸市,不掺杂使假、不虚假宣传,坚决杜绝恶意竞争、商业欺诈、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;

8.环境卫生佳。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相关工作要求,落实好门前“三包”责任制,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,无“六乱”现象,经营秩序良好;

9.依法纳税佳。自觉遵守国家税务法规,全面履行法定义务,主动及时按额纳税,无偷税、漏税、逃税和代开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;

10.安全环保佳。当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、无环境违法事件,未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和处罚。

四、评选材料

1.召陵区2023年度诚信企业(商户)评选申报表(附件1),一式三份,含电子版(加盖企业公章);
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;

3.企业有关资质条件:营业执照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复印件等;

4.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2023年度信用报告;

5.信用承诺书(加盖企业公章)(附件2);

6.对本企业开展诚信建设情况和典型经验做全面总结,形成申报材料(不少于1500字);

7.其它资料:各级机构的奖励、荣誉等证明材料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,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,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,充分调动企业、社会公众的积极性,把评选活动作为各类社会主体、社会公众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道德实践。

(二)强化联合激励。对于评选出来的“诚信企业(商户)”,各部门要在就业创业、税收融资、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、行政审批、资质审核、荣誉授予等管理事项中,对诚信企业、诚信商户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加大扶持力度。区信用办将诚信企业、诚信商户优先推荐为“信易贷”白名单企业,并择优推荐为区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等。

(三)加大宣传力度。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,创新宣传形式,全面展示诚信企业、诚信商户的先进事迹,进一步弘扬诚信美德,在全社会形成示范引领导向效应。

附件1

 

召陵区2023年度诚信企业(商户)

评选申报表

填报时间:          

企业(商户)名称

 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
 

成立日期

 

企业(商户)邮箱

 

经营范围

 

经营地址

 

法定代表人姓名

 

法人身份证号码

 

经办人姓名

 

联系方式

 

诚信建设情况介绍

500字左右

 

 

评审小组

审核意见

审核意见:

 

 

 

        

评审小组成员:

 

 

区信用办意见

意见:

 

 

 

召陵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    


附件2

 

申报召陵区诚信企业(商户)信用承诺书

 

召陵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:

我公司(商户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统一社会信用码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申报诚信示范企业,现郑重承诺如下:

一、我公司(商户)符合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标准,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均真实、准确、有效;

二、如评为诚信示范企业,将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,不断加强自身诚信建设,主动关注自身信用状况,学习相关信用知识,开展企业内部诚信宣传,践行诚信经营理念。

四、若违背上述承诺内容,自愿接受有关违背承诺情况通报和公示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

五、同意将承诺和践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“信用召陵”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。

 

 

公司(商户)名称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盖章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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